2025年9月29日 星期一

合規劏房


合規劏房
(牛眼看社會)

立法會九月二十六日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規管「出租劏房」(官方稱為「分間單位」)面積、設置等,明年三月起接受登記。立法會以不記名投票通過草案。新條例規定,出租劏房面積至少要有八平方米,也要符合消防、結構安全,要有獨立廁所;如果廁所沒有窗即所謂「黑廁」,就要裝抽氣扇。單位窗戶可以面向天井,但天井最低層要有出入口。符合規定條件的「劏房」稱為「簡樸房」,業主明年三月起,須向當局登記為「簡樸房」,之後有三年寬限期改裝這一類出租單位。二零二七年三月起,出租未登記或認證的劏房屬違法。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為促使業主、營運者盡早為分間單位取得認證,我們會將寬限期屆滿前的六個月,定為一個『倒數期』。經登記但仍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可定立新的住宅租賃。現時居住環境比最低標準更差的劣質劏房,會逐漸被淘汰。若有更多輪候公屋的住戶,有更多合理居所選擇,市場對分間單位的需求就會減低,因此我們預計分間單位的租金水平,在規管制度推行後,亦難有大幅上調空間。」不過老牛認為何局長的估計過於樂觀。如果市場對「簡樸房」仍有剛性需求,業主或經營者對劏房進行改造需要投入資金成本,不但租金難降,有經營者估計會加價一成;也會有人因為租貴而找不到安居之所。


「劏房」的存在,完全是市場需求造成的,也非今日才有。許多「劏房」狹小、沒有窗、不通風,環境惡劣,被學者、官員視為「不人道」的「不適切居所」。但由於「劏房」租金較完整單位略低,一些低收入家庭、因為各種原因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又無力負擔貴租的人士,不得不租住這樣的「劏房」。

其實這類狹窄居所非香港獨有,全世界的大都會、大城市都有;只是因為早前有主管港澳事務的京官來港考察,就港人居住問題向港府提出了「告別劏房」的期望。港府不敢怠慢,立即成立一個「小組」去研究「劏房問題」、制訂「合格標準」(命名為「簡樸房」),並設定改善限期及「取締劏房」時間表。九月二十六日通過的條例,便是這個小組進行市場研究調查、聽取持份者意見、草擬相關條例的最終結果,算是對期望「告別劏房」的京官和市民的一個交代。但這樣一來,一方面引起經營「劏房」的小業主或投資經營者不安,擔心被淘汰甚至違法;另一方面也引起租住「劏房」人士的不安,擔心經改善或符合標準的「簡樸房」租金太貴、負擔不起而落得個「無處容身」的下場。


不久前,一個由某社會組織策劃的「表達訴求」的記者會(其實是「訴苦會」),一班「劏房戶」家長,藉有研究數據顯示,居於「劏房」的學童有若干百分率會患上「脊柱側彎」的「結論」,要求政府關注劏房學童的成長和健康、「優先編配有學童的劏房戶入住公屋」。如果只看電子媒體的鏡頭片段,那些「訴苦」、「訴求」當然值得同情;但如果了解香港的歷史和實情、了解那些「訴苦」、「訴求」的由來和背後故事,便會明白,那些「訴苦」、「訴求」是不切實際的,也對其他大多數循規蹈矩、耐心排隊輪候公屋多年的市民不公平。

「居大不易」本來就是經濟發達大都市的共有問題,香港人多地少、房價貴、居住難也非今日始。老牛幾個老同學七十年代來港時,也曾租住「籠屋」。由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每一個由內地來港謀生的人都經歷過艱難日子,都是靠努力奮鬥幾十年熬出頭,他們從來沒有在鏡頭前「訴苦」、博取社會大眾同情。但近二十幾年,一些新來港人士完全沒有老一輩香港人那種肯吃苦、肯付出的努力奮鬥的「獅子山下」精神,倒是在某些政治人物的鼓動下,醉心於「爭取權益、謀取福利」,甚至以取得福利為榮。這種心態令老香港人特別反感。


香港回歸二十幾年來,內部的政治爭拗不斷,某些政治人物和「地區人士」百般阻撓,政府覓地建公屋的計劃往往未能達標,而申請公屋者排的隊越排越長,以致第一屆行政長官董伯伯許下的「三年上樓」諾言一再落空。雖然現屆政府努力「追落後、追成果」,但建屋需要時間,而且建屋量增長比不上輪候人數的增長,所以總是難以滿足需求。本屆政府在清除「黑暴陰霾」之後全力拼經濟、為民生,想出「簡約公屋」等點子,又為「劏房戶」設置「社區客廳」、讓居處擠逼的劏房戶有較好的活動空間和社交活動場所;並加大力度、收回被濫用的公屋單位用於重新編配,加快輪候公屋人士「上樓」,如今公屋輪候年期會已有所下降。

中國內地經過四十多年的改革開放高速發展,許多城市或鄉鎮的居住條件比香港好得多。由於香港與內地的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差異,香港的物價比內地高,居住條件比內地差。近年香港特區政府鼓勵長者到大灣區養老,就是希望在同等經濟條件下,長者住得更舒適、活動空間更多、物質生活更好。如果以家庭團聚理由定居香港的新來港人士,在香港只能租住「不適切居所」,其實他們完全可以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住得比在香港好,可以讓學童在較大的居住環境中成長,而不致影響身心成長和發育。一個家庭選擇在何處安家、選擇何種生活方式,完全是自主的決定。那些不停向社會訴說住在劏房之苦的家庭,完全有條件、有理由作出自己理智的選擇,告別劏房而不必向社會訴苦。(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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