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代入角色(隨感)



代入角色(隨感)

五月下旬,因為疫情而延期召開的北京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制訂「港版國家安全法」草案。一如所料,反對派「群起而攻之」,痛罵北京「制訂國安法強加於香港,是不尊重香港人」;美國等國家政要也跳起來,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稱北京當局「損害了我們的國家利益」(按︰真有點奇怪,即使真香港不自由了,關美國什麼事?怎麼是損害了美國的利益?),連總統特朗普也叫囂「制裁北京、制裁香港」。一時間熱鬧過夏日池塘的蛙聲。


曾經聲言「拖住條跛腳都要撐佔中」的好友玲姐,去年六月以後多次「拖住條跛腳」,與年輕人一起參加「反修例」遊行,步行約十分鐘、自拍一幅照片放上群組表個「政治姿態」,說「香港人要『反送中』」。這次又拋出一句︰「國安法等於實行軍管!」去年我還偶爾回應一兩句,如今理也不理她。因為我知道她們這些人是如何取得資訊,又如何對那些瘋狂反北京的「知識分子」的歪理深信不疑,所以懶得理她。


不過,我突然想起一句精警又貼切的粵語成語︰「拿屎上身」。此語意思是︰本來自己身上是乾淨、沒有臭味的,卻硬要將臭屎搞上自己身上,然後罵屎臭、罵別人搞髒自己、罵社會、罵周圍的人。本來,因為香港少女在台灣被害而疑兇在港逍遙法外的社會新聞,促成政府試圖修訂逃犯條例去堵塞漏洞,誰知被「有心人」曲解為「企圖將在香港平安無事的人送去中國大陸受審」;個別「身有屎」的富商首先「代人角色」,發聲明反對修例;許多完全與這一類「異地犯法」無關的民眾,覺得那些「知識分子」解釋有理,也覺得政府是要討好北京,於是都代入角色,投入「反修例」示威,甚至不惜「暴力抗爭」。被害少女沉冤未雪,整件事卻被反對派騎劫,政府不得不放棄修例,被害者至今無法討回公道。


這次北京決定制訂「港版國安法」也是如此。本來根據基本法,香港就「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十七年前,董先生曾努力在自己任內完成這一項立法,卻因為有人「陣前倒戈」而功虧一簣。反對派多年來不斷製造麻煩,令曾、梁等幾任行政長官,都因為「時機不成熟」,而不敢在任內將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擺上日程。但去年六月以來,「反修例」示威每每演變為暴力衝突,一方面,有人藉詞抹黑警察、煽動仇視警察進而癱瘓香港治安;另一方面,混在「示威群眾」中的「港獨勢力」、「勇武抗爭派」,瘋狂挑釁北京的政治底線,不但打出「港獨是唯一出路」的旗號,還要公然侮辱國旗國徽、衝擊中聯辦,恣意破壞公共設施、縱火堵路,顯然是要造成香港暴亂「失控」的「事實」,進而迫使北京方面出兵「鎮壓」,目的就是向全世界證明「一國兩制失敗」、「香港已死」。


誰知北京竟然如此能「忍」,堅持不動用軍隊,堅持「香港事務由香港自己解決」。但外國勢力干預、恐怖主義苗頭冒起、港獨思潮日漸成為行動、危害國家安全,迫使北京不得不由國家層面立法。其實人大通過的「草案」只是讓相關事情依法進行而已,法律條文還未成形;即使成為法律也是由香港執法,有誰說過訂立國安法是「對香港實行軍管」?玲姐聽了那些「好事之徒」的曲解,又深信不疑,又覺得自己被「軍管」了。由她去吧。(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