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 星期五

利令智昏


利令智昏
(隨感)

近日幾件小新聞實在令人費解。第一件,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姓女子,十二月三日(星期日)在其個人社交頁面發文稱,自今年九月離港赴加拿大就學,原訂十二月要回港向警方報到,但經過深思熟慮,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等,決定不返港向警方報到;「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周因為涉及二零一九年「反修例」示威,被控參與包圍香港警察總部,判入獄十個月,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月刑滿出獄。但她仍有「國安法」案件在身,被指控勾結境外勢力,被捕後獲准保釋,需定期向警方報到。如今周宣布永不返港,即是棄保潛逃。當局聲稱將會全力追捕逃犯,並奉勸周小姐懸崖勒馬、回港自首,不要走上不歸路、一世背着逃犯之名。

第二件新聞是,警方十二月三日(星期日)拘捕兩名分別三十三歲何姓及三十五歲伍姓男子,涉嫌在黃竹坑山邊自設地洞試驗爆炸品。警方在兩人住處合共檢獲三十公斤可製成炸藥的化學物,以及政治宣傳單張。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製造爆炸品罪,各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據稱兩男分別患自閉症及亞氏保加症,有社交障礙,兩人並無政治聯繫。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待化驗化學品和索取專家意見,明年二月再訊,不得保釋。


第三件是,廉政公署十二月五日(星期二)起訴一名三十八歲、報稱電腦程式員的文姓男子,控告他涉嫌在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意即「抵制」)今年十二月十日新一屆區議會選舉的貼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開香港的該則貼文原作者、黃姓時事評論員。四十五歲黃姓時事評論員其後在自己的社交頻道回應稱︰早有心理準備會有此一日,「冇乜點(不怎麼樣)傷到我,一來我不會再返香港,二來已入英籍,在香港的親戚朋友都冇晒(全都沒有了)。」

行政長官李家超十二月五日(星期二)見傳媒,強調特區政府會全力去追捕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逃犯,而任何逃犯只有自首,否則終身是逃犯、終身會被追捕;他批評逃犯自我製造光環行為可恥。警方表示,周無視警方保釋條件,誠信徹底破產;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當局會全力打擊、追究到底。北京外交部發言人稱,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居民擁有的自由和權利得到法律保障,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任何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懲處。


上面幾則小新聞,足可以看到,儘管國安法實施三年,但極少數參與「一九黑暴」、犯國安法的涉案者仍不思悔改;社會上一些參與或同情「一九黑暴」的人仍然憤憤不平,還要伺機而動、千方百計搞破壞。那位黃姓評論員,自己本人己離開香港並入英籍,香港與你沒有關係,你還對香港指手劃腳、破壞香港選舉幹什麼?那些熱心參與政治運動者,你可以反共產黨、可以反政府,但用武力及爆炸品危害香港普通老百姓幹什麼?全情投入「社會運動」的周小姐以及那位更早宣布流亡的以搶手機聞名的許姓前議員,會否反思︰你們參與政治,是為香港好抑或是要搞垮香港?你們既然選擇遠走高飛、永不返港,香港已不是你們的家,就請不要累及香港、累及其他人吧。(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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