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 星期五

南海爭議


南海爭議
(看世界)

今年七月十二日,是菲律賓炮製的「南海仲裁案」「宣判」八周年。菲律賓發表聲明,敦促中國執行「南海仲裁案」的判決;某一兩個作為美國亞洲盟友的國家,也隨着菲律賓的節奏起閧附和,要求中國接受及執行判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同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希望菲方恪守承諾,停止利用和炒作非法裁決,在南海問題上早日回到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正確軌道上。中方表明,所謂南海仲裁案是菲方單方面濫用國際海洋法炮製出來的鬧劇,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決不接受、不承認有關裁決,不接受任何基於裁決的主張和行動,中方在南海的主權和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裁決的影響。

二零一四年三月,時任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向國際法庭常設仲裁法院提交備忘錄,以判定中國主張的「九段線」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是否有法律依據。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由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供場地和秘書服務的「臨時仲裁庭」,就菲方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作出判決,稱中國對「南海九段線」範圍擁有歷史權利的說法違反「聯合國海洋公約」。北京和台北「中華民國」都表明拒絕接受這項裁決。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中國外長王毅澄清,中方並非把「九段線」內海域都據為內海或領海,這種指控毫無依據,是蓄意混淆概念,是對中方立場的歪曲。中方的一貫立場是︰「九段線」範圍內的島嶼包括島礁和暗沙是中國領土;中國擁有領土沿海十二海浬領海,以及相關領土的與其他國家宣稱的同等範圍的專屬經濟區,而並非視該海域為內海或領海。


所謂「九段線」(或「十一段線」或「十段線」),是指中國在地圖上劃出南海(南中國海)的疆域的斷續線。中國認為,「九段線」之內的陸地包括島嶼和暗沙、暗礁是中國領土,並非認為九段線之內是中國的內海或領海。據曾任香港大學校長的新加坡亞洲史學家王賡武教授的研究,「九段線」(當時是「十一段線」)最早是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由日本歷史學家劃定的南中國海的界線。一九四七年,中華民國政府接受了日本繪製的地圖,「十一段線」成為中國政府對於南海範圍領土主權聲稱的根據。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最初沿用中華民國的「十一段線」,一九五三年移除北部灣的兩段,剩餘九段,之後一直稱為「九段線」。有人將北京主張的「九段線」加上台灣外海一側的一段國界線,合稱「十段線」。

另據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中國「人民政協報」一篇文章「李准巡海記」所述,一九零九年,清朝海軍廣東水師提督李准率領一百七十人,乘三艘軍艦前往西沙群島巡視,對發現的島嶼命名、建屋並插上黃龍旗,標示為大清領土。可見,大清皇朝晚期的二十世紀初,中國已經對南中國海的島嶼擁有主權和管轄權。當時南海周邊國家對此並無任何異議。


一九五六年六月,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對中國政府表示︰「根據越南方面的資料,從歷史上看,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應當屬於中國領土」,「早在宋朝時候已屬於中國了」。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北京發表關於領海的聲明,規定領海寬度為十二海浬,「此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他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島嶼。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四日,當時的越南總理范文同致函中國總理周恩來,稱「越南政府承認和贊成中國政府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所作的關於領海的聲明」。當時並無任何南海周邊國家對中國的聲明提出異議。

國際海域劃界專家茲瑞克認為,傳統海上疆域線決定的是群島的主權,而不是管轄海域的界線,所以「九段線」不能被認為是中國對線內整個海域的海權聲稱。由於「九段線」產生早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海權概念產生的年代,中國學者認為,用後來產生的概念否定早前產生的概念「欠缺說服力」。

二零一一年八月,原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鄒克淵認為,地圖上的九段線如同其他證據一樣,「可被看成是支持中國對南海聲稱的一種證據,有助中國對線內諸群島提出主張,也有助作為中國與南海其他國家劃分海上邊界的證據,因此要加倍保護珍惜。」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中國「人民政協報」刊出署名何立波的文章稱,一九五二年四月由台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締結的「中日和約」,明確西沙、南沙群島主權屬於中國,中方認為,其涉及南海九段線的法律地位「已經明確」。

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北京外交部邊界與海洋事務司副司長易先良,對於「南海斷續線」(按︰即「九段線」)問題作出回應,指出︰中國公布「斷續線」在前(按︰指一九五三年),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後,要求「斷續線」符合「公約」本身就不符合實際;「斷續線」是為了重申中國的領土主權以及相關海洋權益,並不是因為劃這條「斷續線」才擁有這個權益。「公約」不規範、不影響各國的領土主權問題,不能將「公約」作為評判中國在南海主張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據。「公約」本身並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經形成並被持續主張的權利,更不能為任何國家侵犯和損害中國的領土主權製造「合法性」。

今年七月十一日,由華陽海洋研究中心、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國際法學會聯合撰寫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研究報告在北京發布報告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至今八年,非但不可能為南海領土主權與海洋劃界爭議提供解決方案,反而使本已錯綜複雜的南海問題更加難解,衝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整體性、平衡性、嚴肅性,動搖締約國對「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在實踐中能否得到正確使用的信心。近年來個別域內外國家仍將非法、無效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奉為「圭臬」,反映了個別域內國家試圖坐實裁決、強化單方面主張的戰略誤判,也反映了一些與南海無關的勢力攪動南海局勢、挑撥中國與東盟國家關係的險惡用心。(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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