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私(隨感)
十幾年前,我老牛還在職場「搵食」,為生計日日趕返工。一個星期五下午,集團人事總監李小姐來找我,說來自大馬的執行董事古先生即將退休返回吉隆坡,請我幫忙畫一張賀古先生榮休的卡,由人事部、行政部、公關部、會計部所有同事簽名,送給古先生留念。李小姐說︰「聽說你多年來已為出版社和月刊畫過許多插圖,原來本集團藏龍臥虎,我們行政部門真是走漏眼了。這次趕畫一張賀卡,可以不假外求,你黃先生就是不二人選了。」我說沒問題,就接下任務,用自己的材料和時間,也不提報酬。第二個星期一早上,我把已完成的賀卡帶到頂樓交給李小姐,她看後很滿意,連聲道謝。
這天中午,我和幾位也是從大馬來港工作的胡先生、基哥、達哥等人,一起在公司飯堂吃飯,人事總監李小姐走過,見到我,連聲多謝和讚許。胡先生見人事總監對我如此禮待,覺得奇怪,問我為何與李小姐連連講多謝。我便告知他我用工餘時間、不收報酬,為他們畫賀卡的事。胡先生突然變臉,厲聲說道︰「你為何要用工餘時間為她做事?這是侵佔你的私人時間,是剝削,你不應該接受這樣的利用。」我說︰「這是我自己的事,是我自己願意的,關剝削什麼事?我與行政部、公關部、人事部、會計部的同事熟絡,幫個忙,有什麼問題?」胡先生說︰「這個世界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人,做壞了規矩,所以他們剝削你、利用你、壓榨你,而你還傻呼呼的認為合理、應當、無問題。」
也許這就是所謂「文化差異」。我無端被胡先生罵了一通後,仍然沉住氣,緩緩對他說︰「在香港,同事之間互相幫助是常有的事,香港的打工仔通常不會太過計較為老板、為公司做一點不太過份的額外的事。這樣做,或許是為了討好上司,或許是為了博取老板好感、爭取日後升職加薪,或許是礙於面子,通常都不會『托手踭』(不合作、拒絕)。因為同事之間太計較,就會難相處、『面左左(阻阻)』,工作上就很難合作。」胡先生並不認同,說︰「我們馬來西亞做事的習慣、或者說是『企業文化』,是『公私分明』,員工不會做本職以外的事;要做額外的事就要講清楚報酬,或者在工作時間之內做,不能佔用私人時間,更不能『無償勞動』。」文化背景不同、生活習慣不同、社會環境不同,各人有各人的待人處事方式和原則,我老牛也不必與胡先生再爭吵。
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老牛至今仍認為,當年用工餘時間為集團總部同事免費畫賀卡是做得對的。當然我老牛也絕不是無原則的「逆來順受」、「任由宰割」,我老牛在職場時,也曾經為經常性的「無償超時工作(OT)」向上司提過不少意見和建設性建議。但是主管者習慣了拖拖拉拉,累到所有的同事都延遲下班、熬夜甚至通宵,人人都一肚子怨氣。有一位工作效率極高的海歸碩士,也常常因為呆等、浪費時間而提出改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浪費人力物力財力的可行性意見。無奈積習難改,提了多次都沒有改善,我老牛以後就接受現實,不再提意見了,唯有「奉陪到底」,直到夠鐘退下火線。
十幾年後的今天,打工仔們已經沒有「朝九晚五」的正常規律,通常有返工時間無放工時間;本來正常下班時間是五點半,有人六點半收拾私人物品放工,其他人都視之為「異類」,不到七點半不離開公司。顯然,「無償超時工作」已經成為新常態。特別是近幾年經濟低迷,許多行業、企業前景不明朗,據說有老板不願請新人;原有員工工作量大增也不敢抱怨,更擔心自己不知何時被「炒」,所以唯有「啃咗佢」(吞下去)。有人將這種「無償超時工作」視作效率不佳或個人能力不足。因為正常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當日的工作量,才是合理;經常性地超時工作,要麼是工作量太多、難以完成,要麼是員工能力不足、未能在工作時間之內完成當日的工作。
不過,今時今日,整體經濟環境不佳、企業前景不明朗,站在老板的角度,能省就省,不請人、現有員工人人多做一點;站在員工的角度,明知就業市場不暢旺,很難「東家唔打打西家」,不敢貿然辭職「另謀高就」,唯有接受現實,硬著頭皮俾心機做。所以,十幾年前老牛用工餘時間為公司做事,是自願、是瀟灑、是捱義氣、是幫忙,博得集團高層滿堂掌聲;如今職場打工仔日日超時工作、犧牲個人休息和活動的時間,甚至犧牲許多親子活動,並非出於自願,並非博升職加薪,只是整體環境惡劣,個人沒有辦法和能力與現實抗衡。寫到這裏,突然想起歌神的一句打動人心的歌詞︰「為兩餐乜都肯制,前世」。雖是幾十年前的舊歌,卻仍是今日打工族的真實寫照。(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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