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大不易(隨感)
「居大不易」本來就是經濟發達大都市的共有問題;香港人多地少、房價貴、居住難也非今日始。老牛幾個老同學七十年代來港時,也曾租住「籠屋」。由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每一個來港生活的人都經歷過艱難日子,都是靠努力奮鬥幾十年熬出頭。但近二十幾年,一些新來港人士完全沒有了上一代人那種肯吃苦、肯付出的努力奮鬥的「獅子山下」精神,倒是在某些政治人物的鼓動下,醉心於「爭取權益」、「謀取福利」。加上香港回歸二十幾年來,政治爭拗不斷,一些自稱「為民請命」的政治人物和爭取曝光機會的「地區人士」千方百計阻撓,政府覓地建公屋的計劃往往未能達標,而申請公屋者輪候隊伍越排越長,以致第一屆行政長官董伯伯許下的「三年上樓」諾言一再落空。
這一屆政府施政方針聚焦解決房屋難題,最新的「成績」是公屋輪候時間由五點三年下降到四點八年;政府更提出興建「簡約公屋」以及推動「社區客廳」等創新措施,讓居於「不適切居所」的人士可以先申請「簡約公屋」及享用「社區客廳」,以期讓低收入市民、公屋輪候人士有更多的可以看得見的滿足感。雖然政府努力「追落後、追成果」,但建屋需要時間,而且建屋量增長比不上輪候人數的增長,所以總是難以滿足需求。
於是,香港便出現「劏房」,即由一個住宅單位「劏」(分割)成三到四個帶有洗手間的「獨立套間」,供低收入家庭租住。「劏房」的存在,完全是市場需求造成的,也非今日才有,在市場上已存在至少十幾年。許多「劏房」狹小、沒有窗、不通風,環境惡劣,被學者、官員視為「不人道」的「不適切居所」。但由於「劏房」租金較完整單位略低,社會對這類狹小居所有需求,所以一些業主也熱衷將住宅單位分割成多個「劏房」出租圖利。一些新來港人士、經濟能力未能租住整個住宅單位人士、輪候公屋的低收入家庭、因為各種原因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又無力負擔貴租的人士,不得不租住這樣的「劏房」。
其實這類狹窄居所非香港獨有,全世界的大都會、大城市都有。只因為幾年前,有某京官來港視察後,就港人居住問題向港府提出了「告別劏房」的期望,這句「期望」就迫使政府成立一個「小組」去研究「劏房問題」、制訂「合格標準」(結果是將合格標準命名為「簡樸房」),並設定改善限期及「取締劏房」時間表。但這樣一來,一方面引起經營「劏房」的小業主不安,耽心被淘汰甚至要負上刑責,甚至要求政府資助將劣質劏房改善到符合「簡樸房」標準的費用;另一方面也引起租住「劏房」人士的不安,耽心自己租住的「劏房」不合格、被「取締」,經改善或符合「簡樸房標準」的租金太貴負擔不起而落得個「無處容身」的地步。於是一些「社工」便聯同劏房戶表達訴求,要求政府妥善安置受影響的劏房戶,以免令他們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甚至淪為露宿者。
香港市民不時會在電子媒體看到,一些「社工」陪着一班「低下階層」人士,在鏡頭前訴說生活壓力、居住環境、兒童成長之「苦」;最後的訴求總是要求政府「關注」及「盡快上樓」。最近在鏡頭前「訴苦」的內容是天氣熱、劏房焗、電費貴、熱到暈,並要求政府予以電費資助等等。如果只看電子媒體的鏡頭片段,那些「訴苦」、「訴求」當然值得同情。但如果了解香港的實情、了解那些「訴苦」、「訴求」的由來和背後故事,便會明白,那些「訴苦」、「訴求」是不切實際的,也對其他大多數循規蹈矩、耐心排隊輪候公屋多年的市民不公平。因為,如果新來港人士是以家庭團聚、照顧老人、繼承遺產等理由來港定居,自己首先要考慮如何適應和接受香港的生活壓力和狹窄的居住環境,才決定如何選擇定居地和如何憑自己的努力去改善生活環境,而不應該把自己來港生活遇到的難題交給社會、向社會「訴苦」並期望得到政府特別的恩恤和照顧。
據老牛所知,中國內地經過四十幾年的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迅速,許多城市甚至小城鎮的居住條件都比香港優越。幾十年來香港一直有「跨境學童」,他們就是在深圳居住、來香港上學讀書。三十幾年前,老牛一位朋友便選擇在深圳居住、每日過關來灣仔上班,他認為花一大截薪金在香港租房子住不值得,更認為每天「朝十晚七」的工作時間可以避開過關人潮,很合適。隨着香港與內地交通越來越方便,不少跨境家庭選擇在深圳居住、到香港返工。如果以家庭團聚等理由定居香港的新來港人士,在香港只能租住「不適切居所」,完全可以在深圳住得比在香港好,可以讓學童在較大的居住環境中成長。那些不停向社會訴說住在劏房之苦的家庭,完全有條件、有理由作出自己理智的選擇。如果在家鄉的居住、生活環境比在香港好,何必要讓自己受更多不必要的苦?(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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