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3日 星期六

立法諮詢


立法諮詢
(隨感)

港府宣布由一月三十日起,正式展開關於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為期一個月。行政長官李家超稱,特區政府成立二十六年,仍未履行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這項工作是必須做而且要盡快做。政府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中,建議新增「在沒有合法權限下就電腦或電子系統作出危害國家安全作為」罪。政府表示,新增這一項目的是為應對現時電腦世界、以及未來新技術的國安風險。政府表示,如今社會上不同領域正廣泛使用人工智能(AI)技術,當中的潛在國家安全風險不容忽視。

本來,就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早在特區政府成立之初董伯伯時代已經推動,當時身為保安局長的葉太,為立法條文草案馬不停蹄四出講解、出席各種諮詢會、簡介會,期望得到市民理解和接受。但當時的「民主派」以及社會上的「名嘴」、「學者」們認為「二十三條」是扼殺民主、限制言論自由,稱二十三條為「惡法」,任憑葉太鼓盡如簧之舌,都只換來一片「噓」聲。葉太說,基本法賦予特區自行立法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我們早早做好立法工作,中央就不會將會國性法律引入香港或者為香港制訂法律;如果我們訂得適度寬鬆,就可以最大限度保持現有的自由。但操控輿論主流的「名嘴」和政客並不接受,葉太只好說︰「信我啦,條文訂得甚為寬鬆,對香港、對大家都有好處」。


二零零三年初的一埸「非典型肺炎」(香港稱為「沙士」)重創各行各業,「造就」了許多負資產和失業者,人們心中積聚了許多怨氣。年中「沙士」突然無聲無息遠去之後,「七一」假期五十萬人上街表達對政府的不滿。立法會辯論二十三條立法條文草案當日,「民主派」發動民眾包圍立法會(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圍堵立法會的行動 ,只是二零零三年圍堵行動的翻版),氣氛極為緊張。其時「豉油黨」頭頭田大少由北京返港,甫下機便對在場記者說,他在北京問過港澳辦廖先生,「中央對二十三條立法有沒有時間表」,廖答稱「沒有」。於是,在立法會握有五票的「豉油黨」立即全線陣前倒戈。政府眼見不夠票數,只好宣布擱置立法。第一、第二屆特區政府努力多時的立法準備工作付諸流水。


此後,每一屆政府都不敢再提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二零一九年,政府本來就在台殺人者陳某返港未能處置一事,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試圖徹底處理同類難題。誰知建議一出,便被別有用心者曲解為「送中」,幾個「身有屎」的社會名流高調發聲明反對修訂,於是全社會掀起「反修例」風潮。在「名嘴」、「公子」和政客鼓動下,「反修例示威」演變成打砸、堵路、縱火、衝擊的「黑暴」,而且有外國勢力插手及提出「光時」口號。北京有見及此,不得不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通過「港區國安法」以期「止暴制亂」。當時「泛民」領袖李大狀說,本來應該由香港本地立法,如今由北京制訂法律強加於香港是不合適的;「零三年後幾屆立法會都是親建制陣營佔多,政府不趁機推動二十三條立法,責不在泛民」。二十年之後,國際形勢更複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更複雜多變,當年葉太時代的草案條文已不適用於今天,當局要根據當前形勢重新審視並制訂更清晰更合適的條文,以適應時代的變化。(二零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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