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劫後餘生


劫後餘生
(憶舊)

母親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是「新時代女性」,在接受新式教育、思想開明的外祖父鼓勵下,母親在省城讀完小學、初中,考入市立師範學校,畢業後再讀大學教育系,決心當教師獨立自主、自食其力,不走那個年代許多女孩「早早嫁人、做住家娘」的舊路。人民中國成立後,母親一直當教師,六十年代升為主任,主持職工技術學校的行政工作。一九六六年發生「史無前例」的「革命」,一九六八年,母親下放到「五七幹校」從事體力勞動。

所謂「五七幹校」,源於毛澤東一九六六年五月七日,批閱「關於進一步搞好部隊農副業生產的報告」後,給當時軍委副主席兼國防部長林彪的批示,即所謂「五七指示」,當中提到各行業都要「學工、學農、學軍」。一九六八年十月五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關於黑龍江一個『五七幹校』為幹部革命化提供新經驗」的報道,轉達了毛澤東關於「幹部下放勞動」的最新指示,於是全國興起辦「五七幹校」。這些所謂「五七幹校」其實是安置機關幹部和教師的勞動改造農場。一九六八年十月底,母親跟隨機關幹部,步行到從化縣山區由「戰備工廠」改建的「上羅沙幹校」。母親在晚年自撰的回憶錄中,記述了在幹校勞動時,昏倒在田野、差點失救的舊事。


這所幹校所在地從化縣上羅沙是丘陵地,「地無三尺平,出門就爬坡」。幹校學員參照軍隊編制分為班、排、連,日常生活主要是在農田裏勞動和政治學習。那年頭機關已癱瘓,所有幹部都要去「五七幹校」勞動。但「文革」時期興起以「血統論」為理論基礎的思潮,講求「家庭成分」,即「背景」,家庭屬於工人、農民、革命軍人、革命幹部、革命烈士,即所謂「紅五類」的就成為「紅人」,被安排當「班長」、「排長」;這些文革「紅人」不論本來是何職級,突然變得趾高氣揚、不可一世,對不是「紅五類」的同事頤指氣使、飛揚拔扈。母親的家庭出身是小資產階級,當然是被「紅五類」欺負的一群。

當時母親已到退休年齡,而且患血管硬化、高血壓,但勞動強度和工作量與青年健康人沒有分別。一天,排長分派母親到很遠的田地去整地、鋤土,母親體力不支,暈倒在田頭,昏迷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入黑時分,原機關工會幹部李大姐收工經過,看見田邊有一堆黑糊糊的東西,覺得奇怪,本來已經走過去了,還是忍不住回過來,俯身下去再細看,赫然發現是一個人倒在田地裏。她扶起一看,認得是我母親「高老師」,摸一摸,還有體溫和呼吸,於是連搖帶喊,叫醒這位「高老師」,扶著母親慢慢走回到工廠的衛生室。

但衛生室裡面沒有人也沒有藥,於是再扶母親走到半山腰的宿舍。當時幹校「宿舍」沒有床,人人都「打地鋪」,就是在地面上鋪一層乾稻草,然後在稻草上鋪草蓆,這就叫做「打地鋪」。李大姐把母親放在地鋪上躺下,給母親塗藥油,然後去找班長「老鷹」,告知「老鷹」高老師今天下午在田地裏暈倒不省人事的情況,請求班長體恤這個老年病人,適當安排較輕的工作。班長「老鷹」冷冷地說﹕「那就叫她明天不用下田,在家燒水給全班洗澡。」


燒水絕對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特別是在山區的「幹校」,特別是對於母親這個曾經昏倒在地、渾身無力的病人來說,更是重活。那年冬天特別冷,病中的母親要從半山腰的宿舍到山下溪澗取水,挑到半山;搬來石頭砌好爐灶,架起大鐵鍋,還要跑遍山頭去撿枯樹枝作柴火,累得上氣不接下氣。母親在回憶錄中說︰「幸好自小在農村生活,一向勞動慣了,這樣的工作難不倒我。學員們在寒冬中辛苦一天回來,有點熱水舒舒服服洗個澡,也算是有點貢獻了。」

一九六九年一月,母親隨其他學員從原本的從化山區「上羅沙幹校」遷回廣州市近郊珠江邊的「沙貝幹校」。母親因為曾經在田地昏倒過,在沙貝幹校不用拿鋤頭下田,只負責養雞。一九七一年初,北京傳來毛澤東「最新指示」,稱對「老弱病殘者」應給予照顧,一九七一年三月,母親作為受「照顧」的「老弱病殘者」,離開沙貝幹校,安排到輕工局轄下的糖果廠包裝車間勞動。在工廠,體力勞動之餘也協助車間搞點文宣工作。工人對這位有病的「高老師」很客氣。比起在幹校下田勞動,能夠返回城市、回家住,已經是很好的了。


我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下放到海南島國營農場,兩年半之後的一九七一年五月,第一次回城探親。得知母親被安排在市內的糖果廠,我便到糖果廠包裝車間來看望母親(用現代的說法是「探班」),與包裝車間工人們攀談、參觀車間設施、與母親一起勞動,休息時就幫母親搞車間的壁報欄,中午在飯堂吃飯。我能畫能寫,態度友善,工作效率高,完成的壁報有大字標題也有精美插圖,美觀吸引,深得工人好評。一九七一年十月,母親在糖果廠辦理退休。

中午吃飯的時候,母親對我說︰「幸好當初李大姐把我扶起,沒有在田地裏失救而死,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整整三年在幹校和在工廠的體力勞動,既是折磨,也是鍛煉,我的身體狀況反而好了。上天給了我繼續生存下去的機會,讓我可以看著在文革中變得不可一世的人,如何難以面對自己的失態和歷史的嘲弄、如何無地自容;讓我有機會看到自愛自重、自強不息的兒孫成長,我一定會頑強生活,一定可以笑到最後,笑到最好。」(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二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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